教育學院學生工作研討制度
為全面貫徹“以學生為中心”的辦學理念,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大學生的培養(yǎng)管理力度,落實全員育人、全程育人的工作目標,根據(jù)學校整體工作規(guī)劃和學院學生工作的實際,決定實行學生工作研討制度,
教育學院學生工作研討制度
。
一、教育學院(教師教育學院)黨政學生工作研討
1、研討時間:
教育學院(教師教育學院)黨政領導要把學生工作研討制度列入工作日程,定期研究部署學生工作,每學期至少在開學前、期中和期末舉辦三次研討會。
2、研討內(nèi)容
開學前研討本學期學生工作的重點,提出學生工作的德育目標和發(fā)展要求,研究學生工作學期工作計劃,研究任課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規(guī)范,研究輔導員工作的現(xiàn)狀和配備情況,落實領導聯(lián)系班級、宿舍制度。
期中要不定期舉辦教師代表、學生班干部、學生代表座談會,參加輔導員工作例會,了解學生的思想、學習和生活狀況和要求,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措施,對學生工作提出具體的目標和要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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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教育學院學生工作研討制度》(http://www.maimaiyin.com)。期末要對學生工作進行全面工作總結,對期末考試進行部署、落實和檢查。
二、輔導員工作例會制度
1、自覺參加學校舉辦的輔導員培訓班,認真做好筆記,寫出學習體會。
2、每周定期參加教育學院(教師教育學院)輔導員工作例會,匯報學生工作的現(xiàn)狀,接受教育學院(教師教育學院)學生工作任務,提出學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議,解決學生工作中的實際問題。
3、研究班干部培養(yǎng)、選拔工作,切實做好學生黨員發(fā)展對象的培養(yǎng)、考察和發(fā)展工作。
4、討論并制定教育學院(教師教育學院)學生工作學期工作計劃草案,向學院黨政領導提出學生培養(yǎng)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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